中共漯河市召陵區(qū)委黨校建設PPP項目資格預審公告
日期:2018-11-22 瀏覽次數(shù):3019次
1. 招標條件
本采購項目中共漯河市召陵區(qū)委黨校建設 PPP 項目已由以召政文 [2018]14號文批準實施,項目實施機構為中共漯河市召陵區(qū)委黨校。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社會資本方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及采購內容
2.1項目名稱:中共漯河市召陵區(qū)委黨校建設 PPP 項目。
2.2采購編號:召采公開采購2018014。
2.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2.4項目概況:
本項目總建筑面積為 30529.13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25655.2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為 4873.86 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教學樓和宿舍樓,以及項目周邊的公共道路和南側的公共游園。
教學樓為 4 層框架結構建筑物,建筑物高度為 18.8 米,建筑面積為 9855.97 平方米,主要用于教學、辦公、理論研究等。
宿舍樓為 9 層框架結構建筑物,建筑物高度為 40 米,建筑面積為 15799.3 平方米,主要用于師生餐廳、學員宿舍、會議中心
2.5采購內容:社會資本方。
3. 采購需求
3.1項目全生命周期:15 年(建設期 2 年,運營期 13 年) 。
3.2項目總投資:17624.9 萬元項目資本金4406.2萬元,政府指定出資方代表以貨幣方式持股10%。
3.3項目規(guī)模: 總建筑面積為30529.13㎡。
3.4項目地點: 位于漯河市召陵區(qū),項目選址位于秀水河路以南,鴻圖路以東,玉山路以西,灤河路以北。
3.5運作模式:BOT。
4.申請人資格要求
4.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合格供應商條件:
(1)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實體。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依法繳納稅收和近三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7、8、9月)的相關材料(非盈利性企業(yè)無需提供稅收證明材料);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4.2財務能力:具有本項目要求的資金實力和融資能力,資金實力證明:最近連續(xù)三年每年均為盈利且資產負債率不超過80%(以2015、2016、2017年度經具有法定資格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為準,企業(yè)成立不足三年的,從成立年份開始提供),融資能力證明:應提供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函、授信證明或其他銀行的可融資證明材料,金額不低于1.4億元。以銀行出具的承諾函、授信或相關證明為準;
4.3信譽要求:投標人應信譽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投標人在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現(xiàn)象,提供書面聲明;
4.4依法繳納稅收和近三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7、8、9月)的相關材料(非盈利性企業(yè)無需提供稅收證明材料);
4.5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含一級)及其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二級)及其以上資質且在有效期內、以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6根據(jù)《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guī)定,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提供打印的網頁并加蓋單位公章。
4.7本級政府所屬融資平臺公司及其他控(參)股國有企業(yè)(符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15]42號文件規(guī)定的除外)不得參加本次資格預審。
4.8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5. 資格預審方法
5.1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參與競爭的合格社會資本的數(shù)量。
6. 政府采購政策
政府采購應當有助于實現(xiàn)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fā)展政策目標,包括保護環(huán)境,扶持不發(fā)達地區(qū)和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等。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yè)條件獲取的;
(二)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采購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
上述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界定,依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7.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在投標之前須在 “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 完成企業(yè)注冊和CA數(shù)字證書認證辦理。于2018年 11月 23日08時00分至2018年 11月29日17時0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系統(tǒng)繳納技術服務費等,方可參加投標。凡未按本公告規(guī)定下載資格預審文件的,投標無效。
7.2本項目將采用資格預審方式,開標時請攜帶資料到現(xiàn)場,由評標委員會進行核驗,具體內容詳見資格預審文件。
7.3“企業(yè)注冊和CA數(shù)字證書認證辦理”請參考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下載中心的相關說明。
8.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提交
8.1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18 年 12月14日08時30分整(北京時間)。
8.2資格預審申請遞交方式:現(xiàn)場遞交;投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截止時間前,將紙質申請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電子申請文件的備份以光盤或 U 盤的形式,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后,遞交到開標現(xiàn)場。
8.3資格預審申請遞交地點: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嫩江路與嵩山東支路交叉口西北角漯河市工商聯(lián)大廈9樓);
8.4其他有關事項: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9.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漯河市政府采購網》、《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fā)布。
10. 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共漯河市召陵區(qū)委黨校
地 址:漯河市召陵區(qū)
郵 編:462000
聯(lián) 系 人:李強
電 話:13603950666
采購代理機構:河南大明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花園路27號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廈12層
郵 編:450000
聯(lián) 系 人:楊女士
電 話:18639562947 0371-55679799
監(jiān)督部門:漯河市召陵區(qū)財政局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科
電話:0395-26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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